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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薛鹏:后国五条细则思考 需警惕限购引发"通货紧缩"

发表于2013-04-02

[摘要]国五条细则继北京出台之后,上海、重庆等市、省相继跟进,广深也宣布近日修订国五条有关20%个税细则条款。如我所料,对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地方政府会开口子,仔细查看了各地的细则条款,看来以后再购房者是离婚也不行,结婚也不行哈哈。不知道假离假结者何去何从了?同时,我们也警惕因国五条细则限购引发的“通货紧缩”风

国五条细则继北京出台之后,上海、重庆等市、省相继跟进,广深也宣布近日修订国五条有关20%个税细则条款。如我所料,对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地方政府会开口子,仔细查看了各地的细则条款,看来以后再购房者是离婚也不行,结婚也不行哈哈。不知道假离假结者何去何从了?同时,我们也警惕因国五条细则限购引发的“通货紧缩”风险。

最有意思的是上海的细则,外地非沪籍单身人士无法在上海购房,看到网上有上海工作的小伙悲催言:“现在的上海姑娘没房子甭想娶,单身又买不了房,这不是逼人吗?”,哎,真是房者,国之重器也。

回来的路上在思考,限购+国五条细则+二套房贷提首付提利率能控制住疯涨的房价吗?细细想来,还是有些担忧,想想我辈刚毕业之同志,先是蜗居,然后变成刚需,开始是40-60平的房子,祖孙三代凑个首付;接下来,结婚娶妻生子,就可能需要改善了,于是乎卖了小的换大的。不敢买股票,股票亏啊;不敢买基金,基金也不涨;不敢放小贷,放了收不回;不敢存银行,物价在飞涨;不敢买保险,买了不保险。

后国五条细则思考需有三件事吧,我想:

其一,除了房地产的调控限购外,国家能否正确引导和处理租房市场,有效的制定配套,公租房建设,治理出租人、中介代理和保护承租人利益,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出租人向良性的稳定长租方向发展。

其二,在户型设计上的中小套型之内,能否充分考虑90-120平的改善性全精装修房的户型设计,比如90-120平的三居二卫设计,就可以比较好的照顾老人和子孙的共享空间,对改善性需求人士就比较重要,毕竟上有老下有小,老可照顾小,小的可以乐老,但是你不能让老人,孩子,大人一早上抢WC吧。

其三,限购政策外,要枢解国民的投资渠道,只有资产证券化才能有效降低居高不下的不动产占国民资产超级份额的燕塞湖现象,变国民沉淀在不动产上的死钱为活钱,资本和资产只有在不断流通的过程中才会有循环和消费的机会,才是华夏改革和发展的内需发动机,才是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的根本保障,否则就算限购五年的20%所得税,就算房产税的落地执行,国民没有安全感的钱仍然会沉淀在不动产上,仍然难以枢解、改善经济的良性循环。

欢呼国五条细则出台之时,我们也要应对因细则出台阻碍市场流通的风险,政策的执行需要连续性来看到效果,但也要警惕没有流动性的“通货紧缩”的危害,这种危害可能引发政策反复,让调控成果付之东流,使经济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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