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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同名同姓者有房 她偷梁换柱成房东

发表于2013-05-09

核心提示

骗术简单

真房主的房产证与犯罪嫌疑人补办的房产证,最核心的内容仅为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不同,比对身份证就能识别

一错再错

身份证号码不同,工作人员没察觉,实地查验没进屋。犯罪嫌疑人在抵押贷款做评估时,又巧遇真房东要卖房……

无意中发现与自己同名同姓者名下有一处房产,南充城区一老太太与儿子心生歹意:通过登遗失公告,在房管局工作人员审查失职的情况下,将别人的房产成功“补办”到自己名下,并拿这套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23万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这对母子涉嫌犯罪已落入法网。

张兰(化名)是南充市嘉陵区太和乡一农妇。2004年,她在南充主城顺庆区金泉街某小区,购得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全家人居住于此从未搬迁。2012年春,为筹钱给儿子买婚房,张兰委托中介出售该处房产。

今年2月,张兰与买家谈妥价钱准备交易。在房管局办理手续时,张兰被告知,房子已登记在他人名下,且还用其作抵押,在银行贷款23万元。房屋的“新主人”也叫张兰。

“好奇怪。”看着手中变成“废纸”的房产证,张兰和家人找到房管局交易与权属中心。接到情况反映后,该中心副主任范锡兵带着张兰去顺庆区公安分局报案。

原来,在2010年,家住顺庆城区的张兰(化名)、陈刚(化名)母子,因房产纠纷与他人打官司。母子二人聘请律师前往房管局查询资产信息。查询时他们获悉:在顺庆城区金泉街某小区,同名同姓者张兰有住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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